《辽阳消防周刊》2017年第37期:辽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项举措
| 招商动态 |2017-04-10
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,全面推动全市消防部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。辽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研究制定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二十项消防举措,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,全力助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。
1.取消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。属公众聚集场所的,可直接申请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。
2. 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,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、电气检测、防雷防静电检测等审批条件。
3.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消防审批,不需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,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。
4. 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,可合并办理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,分别出具审批文书。
5. 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,尚未具备审批受理条件时,在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,可申请消防设计预审查服务。
6. 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,竣工后尚未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,可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预验收。
7. 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,消防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。
8.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后,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,可申请局部消防验收。
9.在消防受理窗口、互联网网站上公示消防执法依据、时限、审批流程、申报材料等,公开消防审核、验收评定标准,所有消防审批、消防服务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10.在市、区两级消防部门开通服务